案例:可以删除设计开发7.3以及不可以删除设计开发7.3的案例
某饮料灌装生产企业根据母公司提供的产品和包装生产饮料多年没有变化,企业没有产品开发活动,也没有产品开发责任,可以删减7.3;
如果母公司只提供产品,有一家包装设计专业公司为该企业设计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多年没有变化,则不可以删减7.3.
1.饮料包装构成产品的一部分,饮料包装的设计开发属于产品的设计开发;
2.设计外包不能作为删减标准条款的理由;
3.产品包装多年没有变化不能作为删减标准条款的理由;
4.产品包装的设计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设计活动在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