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第7.1和7.5.1条具体审核哪些内容?
作者:王宏年
讨论:我的见解如下:
1、标准第7.1条《产品实现的策划》。标准要求组织必须策划开发对选票实现过程 所必须的各种过程。应当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来审核取证。
a)如果该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只用于一种产品,那么,整个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是针对这一种产品的。它的证据和4.1条是相同的。
b)如果同一体系,要用于几种产品,那么,根据具体情况取得满足标准第7.1.a)到d)条各项证据。通常有针对产品的质量计划(有的公司会编制专用的质量手册)。形式通常是文件,有些小组织可能用实物结合口头的说明,也是可以的。您就看标准第7.5.1.a)到d)的内容是否都有规定就可以了。
c)如果您是需方,对供方进行第二方评估时,对供方提供的质量计划进行审核的话,介绍您看一份审核用的检查单,就清楚如何审核取证了。这是一份英文的。请见附件。
2、标准第7.5.1条《生产及服务提供的控制》是针对某项产品中具体的某些零部件策划和控制的要求。说具体的,就是前面第7.1条产品中一步一步实施过程中的每个过程的策划和控制要求。审核的时候,
a)通过抽样,当然要抽关键过程进行审核。看看标准第7.5.1.a)到f)的这些要求是否事先加以规定了?通常用控制计划control plan、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工艺卡等证明策划工作已经做了,
b)实际工作是否按照策划规定的做了?而且都满足策划规定的要求了?有什么证据?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实际存在的设备、测量设备、实施测量得到的数据记录、放行的合格证等。
3、前面提到了“质量计划”和“控制计划”,这两个文件是有差别的。区别如下:
a)质量计划是针对某个产品、项目、合同编制的,在质量方面如何控制的计划。具体如何编制的,可以参考ISO10005:2005。编制的结果是一份文件。
b)而控制计划是指产品中某一零件、工序等如何加以控制的计划。您看看汽车行业中APQP有具体的第六章专门用来描述如何编制这个控制计划。
c)所谓“计划”,或者说一份书面的计划,它是质量策划活动的结果用书面描述的文件。应当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质量目标。对产品来说就是质量要求;
2)如何达到这个质量目标所采用的过程。对产品来说可能就是作业。通过它来描述如何控制达到目标的。由于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因此,通常也就包含了如何利用质量管理体系内各种现有过程的描述。必要的时候,要开发新的过程,来满足需要。
4、有的单位把质量计划等同于控制计划。有的叫工艺规范,或者其他什么名称。文件的名称叫什么不是主要的。如果您已经有了这类文件,特别是已经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单位,应当根据ISO9001标准要求,和现有的文件来对照,特别对控制计划的内容,可以参考APQP后面第六章的内容来对照,如果现有文件可以满足标准要求,或者现有的体系是用两份文件的内容来包含标准所有要求的内容,也就没有必要因为贯彻ISO9001标准而重新编写。审核的时候,也没有必要强制他们一定要有某个名称的文件,哪怕内容已经有了,也认为不符合标准,这是不对的。
以上供参考。如有不对,请指正。